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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二十)苏精明

2025-09-17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315

  

  苏精明:耕耘二十五载当好消费者“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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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宿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皖西南消费维权工作站中有一个在消费维权战线上默默耕耘二十五载老兵——苏精明同志。

  他二十五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消费维权一线,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内涵。面对群众,他总是耐心倾听,细心记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法规,用真诚和耐心化解矛盾,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和好评;面对经营者,他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不打压,依法依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便是遇到一些无理推诱和强势难缠的经营者,他敢于较真碰硬,始终为消费者据理力争。

  2024年10月底,消费者吴先生来电求助:吴先生的妻子于10月9日在咸阳某工作室购买了大量保健品,属于三无产品,并支付了19000元,商家承诺该保健品可以治好各种病症,但诉求人妻子服用保健品之后没有任何好转,反而身体状况更差了,吴先生认为该商家欺诈消费者,要求退还全部金额。

  接到投诉后,苏精明同志立即与吴先生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并积极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该保健品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属于“三无产品”。面对这种情况,苏精明同志并未一推了之,而是想消费者所想,针对经营者是否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和行为,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失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调解。

  最后经调解,经营者同意扣除消费者已经购买并食用的保健品费用后,将余额全部退还,双方达成一致,因预付款已转入公司账户,被投诉方承诺并签学认可,将余额11469元最迟在2024年11月30日内退还诉求人,吴先生十分感激,对苏精明同志的案件处置结果非常满意。

  二十五年中,苏精明同志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以理为纲,以情为力。不论案值多少,事情大小,只要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他都要想方设法的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多年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维权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压力也随之而来。仅2023年至今宿松县消保委就受理投诉案件超6000件。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苏精明同志不以自己年龄大就懈怠、推脱,总是不辞辛劳,以最大的热情、最积极认真的心态,不断学习,敢于担当。

  苏精明同志多年来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是用实际行动维护宿松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地方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ah315.cn/display.asp?id=14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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