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帮助我市市场主体提振信心、稳定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市场主体关切,积极响应,推行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柔性管理措施。
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坚持包容审慎、轻微免罚,免予有关行政处罚。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我市市场主体,不予执行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等措施。
复工复产莫忘年报,小编也再次提醒还未年报的各位,企业信用无小事,抓紧时间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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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场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