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近日,陈女士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件卫衣,因衣服尺寸不合适不能穿,就直接申请了退货并重新购买了一件,商家收到货之后以没有合格证为由拒绝退款。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遂向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湖州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杨家埠分会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立即与双方进行沟通。在调解中,陈女士表示购买的两件卫衣对比过并没有发现有合格证字样的卡片,并把相关照片发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将情况反映给商家售后人员,并要求其也提供一下供应商发货图。经过对比,工作人员发现两者提供的照片上配件一致,吊牌齐全,消费者的卫衣并没有商家所说的缺少了合格证的情况。
(消费者提供收货图)
(商家提供发货图)
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商家,商家经过核实,确定陈女士退回的商品没有问题,最终将货款退还给了陈女士。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上述案例中,消费者陈女士退货的商品完好,吊牌齐全,与商家的发货图一致,并未出现商家所说的缺少合格证的情况,商家应当自收到退回陈女士的退货后七日内返还其支付的商品价款。
【消费警示】
湖州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应的票据,收到商品之后可以拍照或摄像留底,检查商品是否完好后再使用,以防后期出现问题,也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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