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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2021-12-08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祖名臭豆腐(麻辣味)(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四元桥店经营)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四元桥店经营的祖名臭豆腐(麻辣味)(生产日期:2021-03-24),经检验,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四元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spzlgs/202112/t20211208_2556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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