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奇: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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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奇同志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一线办案干警,工作9年时间始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2024年度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起,追索惩罚性赔偿金140余万元。办理的2件消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被被《安徽日报》、《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刊登采用,1件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高质效案件。
一、数据赋能,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明光市院通过自主创建的网络直播违规销售减肥食品危害食品安全监督模型发现,李某、谭某兰等人在抖音直播销售的减肥食品可能含有非法添加成分,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经查明李某等6人通过抖音网络直播和微信平台向全国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共计销售金额为432718.49元。李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后,该同志敏锐意识到,李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仅构成刑事犯罪,而且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与刑事部门积极对接,调取全案卷宗进行认真细致审查,确定销售数额证据及涉案6人分别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该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某、谭某兰、谭某美等6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共计432718.49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经开庭审理,6名违法行为人均认罪认赔,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做法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公益诉讼专刊2025年第一期)刊登采用。
该同志还通过该模型成功办理了易某某等8人、王某某等2人网络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等成分的保健食品案件,向法院提起消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索惩罚性赔偿金100万余元。
二、公益之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支撑。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明光市餐饮商户未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卖商户未及时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该同志深入餐饮商户,实地检查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磋商方式促使主管部门对200余家餐饮商户和100余家提供外卖服务的网络餐饮商户进行监督检查,促使148家商户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进行小餐饮备案,督促4家外卖商户办理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至外卖平台,有效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城区数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网络外卖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等安全隐患问题,该同志登录外卖平台逐一审查辖区药店,固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证据,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使主管部门对125家药店进行检查,查处3家违规药店,有效守护药品安全。
三、公益之力,为群众提供便利消费环境
针对群众反映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乘坐轮椅出入农贸市场消费不便问题,该同志立即对主城区消费群体密集处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开展调查,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因农贸市场涉案监管主体权责不明、职责交叉,该同志在查明相关规定和权力清单后召集三家单位召开圆桌会议,明确涉案农贸市场的监管主体。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市场进行了系列适老化改造,对进出口栅栏拓宽改造、增设路面坡道,张贴无障碍通道标志,有效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消费群体合法权益。在案件整改“回头看”阶段,该同志邀请老年人、残疾人等担任“无障碍体验员”,全面评估履职效果,现场验收整改成效,获群众一致好评。该案做法被《安徽日报》刊登采用,并被安徽省院确定为高质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