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发证机关的推荐和处理意见,以及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确定的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阀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考试机构,统筹形成青海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现予以公布。
各发证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内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考试。各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考试范围和考核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试工作,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青市监通告〔2023〕8号和青市监通告〔2024〕2号文件同时废止。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