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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八部门联合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

2025-09-17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八部门联合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版权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是根据《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助力持续优化创新环境、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本细则所称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是指在云南省的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权利人的变更、知识产权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和知识产权的独占实施许可。所述知识产权包括其申请权。在云南省的技术出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相关技术为明确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限制出口的技术时,涉及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技术、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进行审查。

  《细则》结合云南省实际,对涉及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技术、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根据相关部门职能进一步明晰了审查职责。《细则》还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内容,细化了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为云南省技术出口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14/547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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