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重要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作出部署。
《方案》立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统筹食品安全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局部管控向系统治理升级,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以全链条为切入点,围绕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和配送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八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44项,举措针对治理难点,明确重点领域监管要求,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智慧。
《方案》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储存、消费、运输等各环节,针对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监管盲区以及新业态等领域,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监管规则,完善明确监管任务指标,强化部门协同、无缝衔接,推动形成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监管闭环。
为保障全链条监管举措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实施情况作为食品安全重大事项跟踪督办,作为年度督查考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作为主要职责纳入新修订的食安委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发生跨地区、跨部门或涉及多部门的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纳入青海省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办法,形成责任闭环,为《方案》全面落实提供刚性约束。